政法大学冯艳:百度恶意推广是一起公共事件
2015-01-14 16:09  来源:未知 作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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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百度搜索下载软件,却被莫名安装了“百度杀毒”、“百度手机助手”等软件,如此流氓般的推广手段,如今却成了百度打击竞争对手的杀手锏。近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首届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互联网恶意推广危害”专题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博士冯艳认为,百度恶意软件和恶意推广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其带来的危害已经超越了个体的范畴,成为一种公关事件。

  网络时代,计算机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工作、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近日不少网友反映,在下载软件时,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强制捆绑安装了百度杀毒等软件,而且具备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自动重生功能。冯艳博士表示她也是一个受害者,“装有电脑管家的电脑,偷偷安装百度卫士、百度杀毒等产品,如果删除百度软件,装了电脑管家的电脑就没法使用了。”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定义,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和其他侵犯用户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行为,构成了恶意软件的八大特征。实际上,只要具备一个特征就可以称之为恶意软件,而百度软件至少具备其中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恶意捆绑等特征,冯艳博士认为百度流氓推广的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谈及主要恶意推广手段,冯艳博士说,恶意软件只是百度的恶意手段之一,加注的搜索引擎才是恶意推广的主要手段。有数据显示,50%以上的恶意推广来自搜索引擎。众所周知,百度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但如今为了提高自家产品装机量和市场份额的一己私欲,利用搜索方面的垄断优势,通过恶意捆绑、强制安装等“搭便车”推广其应用软件,已经使其丧失了搜索引擎的中立地位,损害了用户的利益,这样的产品,迟早会被市场抛弃。

  实际上,恶意推广软件的形式屡见不鲜,时常被一些企业作为提高产品普及率的歪招,作为国内互联网行业数一数二的大公司,百度此举着实令人气愤。法治社会市场经济,应当拒绝不正当,拒绝恶意,抵制恶意软件和恶意推广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害群之马必须得到严惩,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其他软件厂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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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清风徐来